天门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例
一、西湖•新天地7#8#楼项目未存储工资保证金案
湖北尧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湖•新天地7#8#楼项目施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90063434249053;注册地址:天门市竟陵陆羽广场商业步行街(西山十号楼)10幢1楼102号;法定代表人:徐南洋;项目负责人:王凯;项目经理:周旋。
2023年7月,天门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日常巡查时发现西湖•新天地7#8#楼项目未按规定开设或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保函。2023年8月21日,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进行部分整改,开设了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截至目前,仍未存储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保函。
二、湖北诺曼石材有限公司无理抗拒阻碍劳动保障监察案
湖北诺曼石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9006MA48BXYU3K;注册地址:天门市小板镇竟东路西(施迈尔科技公司南侧);法定代表人:徐卫华。
2023年10月,天门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接到劳动者反映湖北诺曼石材有限公司拖欠工资。2023年11月24日,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留置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至我局接受询问或报送书面材料。2023年12月27日,针对该单位无理抗拒检查行为,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改正。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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