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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4-06-25

嘉宾:

摘要:为展示我市禁毒工作成效,推进禁毒工作高质量发展,6月25日,召开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2024年禁毒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实录


时间:2024-06-25

嘉宾: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罗志勇;

市禁毒办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孔登榜;

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陈军波;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朱张丹。

内容:为展示我市禁毒工作成效,推进禁毒工作高质量发展625日,召开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2024年禁毒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文字实录:

市委宣传部熊文婷:

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在第37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2024年禁毒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

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罗志勇先生;

市禁毒办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孔登榜先生;

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陈军波先生;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朱张丹先生。

首先,请罗志勇先生介绍我市2024年禁毒工作有关情况。

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罗志勇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在第37个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很高兴今天在这与这么多媒体朋友见面。在此,我谨代表市禁毒办对各位记者朋友表示热烈欢迎!衷心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禁毒工作的关心、支持、帮助。下面,向大家介绍2024年全市禁毒工作主要情况。

2024年市禁毒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禁毒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举全市之力、聚万众之心,立足“打击、防范、管控、宣传”四个环节,纵深推进“依法、综合、源头、系统”四项治理,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全市未发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制贩毒案件,未发生影响恶劣的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件,未发生重大涉毒舆论炒作案事件,禁毒工作成效显著。

一、坚持党政主导,强化保障支撑。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强力推动构建“党委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共治、齐抓共管”的“大禁毒”工作格局,全力夺取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新胜利。4月22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纪道清同志主持召开禁毒工作专题会议,强调要聚焦重点精准施策,强化协作联动配合,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之前的4月16日,市长肖敏同志召开全市禁毒工作推进会,强调要认清我市毒情形势,深化大案攻坚,全链条打击毒品违法犯罪。5月23日,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禁毒工作,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持之以恒开展好全市毒品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6月13日,市长肖敏同志再次调研禁毒工作,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创新方式方法,推动禁毒工作取得新突破。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张华忠同志,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高文博同志,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耀刚同志等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禁毒工作。今年市财政再次追加禁毒专项经费200万元,单列举报奖励经费50万元,对群众举报的吸食毒品、贩卖毒品线索查实后奖励5000元,广泛调动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的积极性。

二、坚持以打开路,高压震慑犯罪。针对当前毒品违法犯罪新形势、禁毒工作新任务,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全市毒品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纪道清同志任组长,市长肖敏同志任第一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开展为期7个月的毒品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明确行动重点、细化任务清单、压实工作责任。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择优抽调100名民辅警组建打击整治专班,一体作战、整体联动,精准打击毒品滥用、中转集散、外流贩毒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共破获涉毒刑事案件42起,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63人;办理涉毒行政案件233起,查获吸毒人员294人。今年4月,在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直接领导下,市公安局经过4个月的侦查,在周边县市成功抓获涉毒嫌疑人4名,缴获毒品冰毒片剂47.4公斤,成功摧毁将我市作为中转集散的犯罪团伙。

三、坚持综合施策,精细服务管控。统筹协调各方力量,落实完善“5+N”包保责任,压紧压实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网格员、禁毒社工、亲属和相关部门职责,对全市1621名现有吸毒人员、437名外流贩毒前科人员建立“一人一档”,与社戒、社康人员签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书》。深入开展“平安关爱”行动,对192名涉毒贫困人员“一对一”帮扶,对28人提供就业指导、46人提供职业介绍,为6名戒毒康复人员提供美沙酮门诊治疗,有效消除复吸隐患。主动对接沙洋强戒所、女子强戒所等单位,戒毒人员出所一律由社区民警、禁毒社工、村组干部接回户籍地实施管控、帮教,真正做到“无缝对接”。

四、坚持预防为主,增强防毒意识。立足“预防为先、关口前移”基本方针,市委宣传部、市禁毒办制定《2024年天门市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及任务清单,各地各部门立足职能分工,密集开展以“禁毒宣传进万家”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全面掀起全民禁毒热潮。6月3日,市长肖敏同志出席禁毒宣传月活动启动暨毒品集中销毁活动。6月20日,团市委在天门职业学院举办全市示范性“全民共治,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主题团会;当日下午,市禁毒办、团市委在天门职业学院举办天门市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市禁毒办联合市教育部门组织学生参加沉浸式禁毒体验教育,6月24日,组织青少年学生代表到仙桃市强戒所参观,提升青少年学生群体拒毒意识。

近年来,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持续治理,毒情形势总体可控、持续向好。但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囿于我市位于江汉平原,加之交通优势凸现、外出人员众多等因素交织叠加,我市禁毒斗争仍存在新型毒品层出不穷、毒品消费仍有市场等问题。

下一步,全市禁毒部门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省禁毒委、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部署要求,纵深推进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依法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吸毒人员的戒治帮教,抓好禁毒宣传教育,做实禁毒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推动全市禁毒工作取得新成效。

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禁毒工作、参与禁毒工作,共同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谢谢大家!

市委宣传部熊文婷:

谢谢罗志勇先生的介绍。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提问前举手示意,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名称。

天门发布记者:

预防青少年吸毒是全社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当前,不少年轻人把吸食“上头”电子烟作为一种时尚,请问公安机关是如何防范治理的?

市禁毒办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孔登榜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常见的“上头”电子烟就是不法分子在电子烟油中非法添加了依托咪酯、美托咪酯、嗅胺酮、替来他明等新精神活性物质,不少年轻人将吸食此类电子烟作为一种时尚,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美托咪酯、嗅胺酮、替来他明的电子烟是违法行为,吸食后会出现头晕、手抖、乏力、记忆空白等症状,长期滥用会形成精神障碍甚至猝死。经调查,吸食此类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基本上是青少年群体,国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依托咪酯已于2023年10月1日起被列管,美托咪酯、嗅胺酮等46种物质将于2024年7月1日起被列管。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打击治理新精神活性物质工作, 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来开展。

一是高压严打不放松。市公安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涉新精活的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强力开展涉依托咪酯等违法犯罪集中打击整治。在列管前以妨害药品管理打击处理贩卖人员,教育训诫吸食人员。在列管后对涉依托咪酯等违法犯罪进行集群打击,彻底扭转了我市依托咪酯滥用突出的现象。自依托咪酯列管以来,我市共查处吸食依托咪酯人员265人,其中贩毒人员45人,吸毒人员220人。

二是精准宣传不停歇。市公安局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加强对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重点群体的宣传,多层次全方位宣传依托咪酯等新精活物质的危害,教育青少年自觉远离毒品、主动抵制毒品,不断减少依托咪酯问题的存量,有效遏制增量。今年的禁毒宣传月更是以“全民共治,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为主题,体现了国家对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的重视程度。6月20日,市公安局联合团市委在天门职业学院开展天门市禁毒知识竞赛活动,在学院中形成了良好的禁毒氛围;6月24日,市公安局联合教育局组织部分学生代表参观戒毒场所,有效提高青少年学生拒毒意识。

三是科技赋能持续治。市公安局创新工作理念,依托“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模式,不断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持续深化涉依托咪酯、美托咪酯以及各类毒品替代品的打击整治工作,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今年以来,我市依托咪酯消耗量呈明显下降趋势,查处人数明显减少。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强打击整治力度,坚决遏制毒品及替代品的发展蔓延,衷心希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支持禁毒工作,积极举报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对群众举报查证属实的线索依据《天门市毒品犯罪奖励办法》进行奖励,每条吸贩毒线索奖励5000元,多举报多奖励。

谢谢!

市委宣传部熊文婷:

谢谢孔登榜先生的回答,下面继续提问。

湖北电视台记者:

2024年以来,天门检察机关在惩治毒品犯罪方面开展了哪些具体工作,取得了哪些工作实效?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朱张丹: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走中国特色的毒品问题治理之路,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近年来,天门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国家禁毒委、湖北省委省政府、天门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坚持治罪与预防齐抓、严惩与治理并重,强化法律监督,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禁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主要情况介绍如下:

一、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惩毒品犯罪。2024年以来,市检察院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共办理毒品类审查逮捕案件50件60人,批准逮捕42件52人;受理毒品类审查起诉案件48件58人,起诉45件58人,保持了对涉毒品犯罪的从严打击力度。与市公安局强化协作配合,于2024年4月建立起涉毒刑事案件工作联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加强毒品犯罪案件办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办法》。注重审查涉毒犯罪线索和毒品来源,通过提前介入、监督立案、追捕、追诉等方式精准打击犯罪,全链条惩治“上下游”关联犯罪,深入打击新型毒品犯罪等推进禁毒治理。   

二、强化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近年来,市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加大对毒品犯罪案件的监督力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一是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及时追捕追诉漏罪漏犯,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完善证据,确保毒品案件的办案质量。2024年至今,市检察院对毒品犯罪案件提前介入29件33人,立案监督2件2人,纠正漏捕6人,纠正后起诉7人。二是加强审判监督。2024年3月,由市检察院提请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吴某某非法持有毒品案,二审法院依法对吴某某改判加重刑罚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三、立足检察职能,融入禁毒综合治理。市检察院延伸办案职能,主动融入禁毒工作大局,积极参与本地区禁毒综合治理。一是加大禁毒宣教力度。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7部门联合印发的有关涉麻精药品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要求,以“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为重点,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工作。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宣讲小组多次走进校园,开展“全民共治,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禁毒主题法治课堂。最大限度发挥检察工作的警示、教育作用,提高青少年的识毒、拒毒意识和防毒能力。二是积极参与禁毒活动。市检察院积极参与市禁毒办各项禁毒活动。在2024年6月3日举办的天门市“全民共治·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主题宣传月启动仪式暨毒品集中销毁活动中,市检察院作为市禁毒委成员单位受邀参加禁毒日活动,直击毒品销毁第一现场,全程监督毒品销毁工作。三是充分检察能动履职。市检察院结合在办理涉依托咪酯毒品案件中,发现我市禁毒工作存在的问题,向公安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有效堵塞了监管漏洞。

下一步,天门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禁毒工作“一盘棋”思想,强化检察履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融入禁毒工作大局,为天门打击毒品犯罪及禁毒综治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谢谢!

市委宣传部熊文婷:

谢谢朱张丹先生的回答,下面继续提问。

湖北日报记者提问:

陈庭长好!从法院工作报告、微信公众号等,我们了解到,天门法院近几年对毒品犯罪从严惩处,深入参与综合治理,取得了较大成效。法院在禁毒中主要有哪些举措和成效,需要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注意哪些问题,请您给我们介绍下。

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陈军波: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各位媒体朋友,下面我从审判视角,先通报近三年天门法院禁毒工作举措和成效,然后通过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向广大市民朋友对预防毒品犯罪进行释法提醒。

大家都知道,毒品是万恶之源,不仅摧残人体健康、破坏家庭幸福,还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禁毒工作是一场必须打赢的人民战争。近年来,我院坚决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深度参与禁毒综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近三年我院共审结毒品案件160件181人,平均每年审结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基本相当,为50余件。所审结的毒品案件中,贩卖占比70.6%,容吸占比20%,非法持有毒品占比8%,其它占比1.4%。工作举措和成效主要为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近三年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9人,占判处总人数的10.5%;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上65人,占35.9%。另对毒品犯罪案件原则上不适用缓刑、慎用减轻处罚。

第二个方面,依法严格办案,逐年提升毒品审判质效。近三来毒品案件被告人上诉后被发改7件,其中2021年被发改4件;2022年被发改2件;2023年仅被发改1件。同时快速办理毒品案件,2023年平均审理天数为33天,同比上一年缩短20天。

第三个方面,坚持惩防并重,深入参与禁毒综合治理。一是制发司法建议,针对毒品再犯案件多等突出问题,向卫健委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定期组织对涉毒前科、劣迹人员进行毛发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反馈公安机关,以便精准打击。二是移送犯罪线索。对9件可能存在漏事实、漏罪名、漏被告人的案件,建议办案机关补充侦查、补充起诉。三是转化审判成果。组织专班对近五年审结的毒品案件进行调研,并提出精准建议,供市领导和相关部门决策采用,反响较好。

第四个方面,注重普法宣教,不断加强禁毒工作实效。一是开展“十大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巡回讲座,走进华泰中学、市场监督管理局、干一镇等31个单位、学校、乡镇等进行预防毒品讲座。二是开展毒品案件巡回审判,选择9起毒品案件前往九镇镇等7个乡镇进行了巡回审判,并拟定于明天国际禁毒日,在天门剧院对8起案件11名被告人集中宣判,组织千余名干部群众到场旁听。三是开展典型案例巡回宣传。用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介,对16起毒品犯罪案例进行宣传,强化广大群众识毒、拒毒、防毒意识。

最后,为帮助广大市民朋友增强识毒、防毒、拒毒意识,提醒大家注意以下三个误区:

误区一:我只卖了一颗麻果,几十块钱的小事不会有啥事。

法律规定:只要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构成贩卖毒品罪。

误区二:别人吸不吸毒我不管,我不吸食就没问题。

法律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或者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或者两次容留他人吸食均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误区三:自己购买毒品吸食不构成犯罪。

法律规定:即便自己购买毒品吸食,比如持有的麻果等甲基苯丙胺毒品数量达到10克以上,即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记者朋友,我的回答完毕!谢谢!

市委宣传部熊文婷:

好,谢谢陈军波先生的回答,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感谢各位发布人,感谢各位记者朋友。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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