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打造共享“水电气”营业厅创建先行示范区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天门市打造共享“水电气”营业厅创建先行
示范区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我市用电、用水、用气等公用事业服务质量和效率,持续提升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全力打造全省共享“水电气”营业厅创建先行区改革创新试点,结合天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改革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精神,始终坚持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是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生命线”思想,对照《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事项清单》,主动对标全省乃至全国的一流标准和创新做法,借助政务综合平台,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改革,转变水电气“单独办理、各自为战”的服务模式,实现业务融合办理,打造“共享服务模式”。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等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对标全省一流水平;聚焦市场主体关切,进一步优化服务改革;实现“水电气”业务融合办理,打造“共享服务模式”;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促进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三)工作目标
深化各公用服务单位间的业务合作,将供电、供水、燃气所需的报装信息统一整合,用户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组合需办理的水、电、气事项。实现在共享“水电气”营业厅,用户只需要提交“一套资料”,即可联办“水电气”相关业务,实现公共服务业务“一窗受理”、“一门办理”、“一链办理”、“一口答复”的“套餐式”服务,让客户“少跑腿”,让服务“全共享”,让环境“更优化”,切实推进水电气“开工即配套”的服务举措落地,将企业办理流程手续的时间压缩50%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优化政务窗口服务。在政府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水电气“市政公用服务专区”,推行无差别受理水电气服务。整合有关服务资料、服务指南,减少重复信息填报,实现“一次办”多事和“一站式”服务。对市政公用报装进行流程优化,市政设施接入涉及的行政审批环节实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依托天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一步提高企业水电气网报装服务效率。
牵头单位:市政务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供电公司、天城水务、天门中燃、天门华燃
(二)建立联动机制。将水电气服务前置于项目土地出让阶段,与用地规划许可并行办理,按下工程建设项目获得用水的加速键。对接市自然资源局,获取土地出让计划。供水供气供电企业通过土地出让计划,获取项目建设信息,1个工作日内完成主动对接,无需建设单位再进行用水用气用电申请。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规局、经信局、供电公司、天城水务、天门中燃、天门华燃
(三)一并接入减成本。达到安装条件后,企业可通过共享“水电气”营业厅向天城水务、天门中燃、天门华燃、供电公司申请水电气安装服务,也可自主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承建单位,水务公司、燃气公司应提供接驳口位置,并在接驳时现场指导。水务公司免收初装费、接驳费、开通费等费用,供电公司不收取费用,根据国家规定,产权分界点负荷侧设施属客户。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供电公司、天城水务、天门中燃、天门华燃
(四)加快配套建设。市住建局、市供电公司要加强与市自规局、发改委相关部门协调衔接,市自规局要掌握拟出让或划拨土地周边已有设施情况,及时共享相关需求。市住建局、市供电公司适度超前谋划供水、供电、供气、排水等配套设施建设,确定接入方案,提前进行建筑区划设施配套建设。地块距离现有设施较远,配套建设所需周期较长的,应统筹推进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出让时序。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规局、发改委、经信局、供电公司、天城水务、天门中燃、天门华燃
(五)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共享“水电气”营业厅工作人员培训,掌握不同行业基本政策、业务流程和常见问题,并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解答复杂问题。推动完善共享营业厅“无证明”服务,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政务局、经信局、供电公司、天城水务、天门中燃、天门华燃
(六)优化服务机制。在共享“水电气”营业厅悬挂明显标志,在醒目位置设置服务内容说明,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用户知晓率。对享受供水供气供电报装“拿地即申请”用户推行全过程、保姆式服务,建立定期跟踪回访机制,及时解决用水用电用气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根据回访评估情况,优化服务机制,推进项目改进提升。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政务局、经信局、供电公司、天城水务、天门中燃、天门华燃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申请水、电、气接入业务的企业用户。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市共享“水电气”营业厅创建先行示范区创建行动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市工改领导小组副组长任组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经信局、天城水务、供电公司、天门中燃、天门华燃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在市住建局设立协调小组办公室。各公用事业单位为共享“水电气”营业厅主要实施单位。
(二)完善政策配套。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本实施办法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针对优化调整后的工作流程和办理环节,及时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办法,进一步明确审批服务的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办理方式,及时更新相应的办事指南。
(三)强化技术支撑。由市工改办在市工改系统优化水电气报装模块,实现报装全流程电子化运转,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和标准规范集中公开,建立全过程监控和预警机制,保障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
(四)强化监督考核。由市工改办做好共享“水电气”营业厅创建改革实施的全过程统筹协调,负责对各审批部门及公用事业单位在项目申请、并联审批等各环节的改革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最多跑一次”改革考核中。
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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