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4-24280
分类
公路;水运
发布机构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5月23日
名称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防范整治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线索举报方式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23日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防范整治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线索举报方式

发布时间:2024-05-23 10:00 来源:天门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为持续推进交通运输各行业领域乱象整治,不断提升交通运输常态化扫黑除恶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决定从今年5月起至10月,开展交通运输领域乱象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为广泛征集线索,如发现以下行业乱象问题,欢迎广大群众举报,现将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举报线索的范围

(一)违法超限运输乱象。公路超限检测中跳磅、闯卡、中途倒货、擅自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等违法行为,货车“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行为。

(二)客运领域打非治违。敲诈勒索货车司机、盗抢燃油货物、故意破坏交通设施设备等违法犯罪,控制运输市场、垄断资源分配等黑恶运营团伙,非法改装机动车从事经营性道路运输的行为。

(三)水路运输问题。“三无船舶”、生活交通船舶、危险品船、客船、长期逃避海事监管等行为。

(四)交通工程建设。交通工程建设中转包、违法分包、借用资质、围标串标、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招标未招标等行为,非法牟利的协会商会,操纵公路水路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恶意阻工、强买强卖、强揽工程、非法占地等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2328或0728-5242301

来信来访地址:天门市交通运输局(天门市陆羽大道西3号)

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其他事项

1.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应包含涉黑涉恶人员的基本情况、违法犯罪事实描述等内容。

2.举报人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凡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的,一经发现,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对收到的线索,将认真核查、依法查办,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3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