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实施方案(农药监督检查)
天门市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天门市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制定如下抽查计划实施方案。
一、抽查对象
全市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农药登记试验单位。
二、抽查时间:2023年5月10日-6月10日。
三、参与单位
天门市农业农村局、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抽查内容
(一)涉及市农业农村局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等监督检查事项。
(二)涉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登记事项、公示信息等监督检查事项。
五、抽查方式及流程
此次联合抽查工作,全程依托湖北省政府部门“互联网+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开展抽查。检查对象及检查人员均通过平台随机抽取,检查结果录入平台并向社会公示,具体抽查流程如下:
(一)以平台市场主体库中的农药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本次联合抽查的抽查对象库。
(二)集中随机抽取。组织集中开展随机抽取对象及检查人员,按照2%的比例抽取企业,每个参加单位各抽取2名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
(三)实施跨部门联合检查。被抽中的执法检查人员通过平台了解检查对象的基本信息,并打印检查表格。同时按照各自部门职责,准备好相关执法检查文书,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各参加单位要积极支持,参与好联合检查。
(四)抽查结果公示。联合抽查执法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平台内,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做好处理工作,在处理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要强化检查结果之间互认,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
(五)抽查资料归档。各参加单位要及时将实地检查收集的资料、证据以及执法检查表等相关资料,及时予以归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依法依规处理,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及时推送相应的监管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法程序。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法定程序和时限开展执法活动。检查人员要统一着部门制服,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认真做好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抽查取证笔录等执法文书。检查人员要自觉佩带好执法记录仪,在检查过程中实行全程摄像取证。
(二)严肃工作纪律。对企业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天门市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农药监督检查)
天门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
天门市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
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农药监督检查)
序号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抽查 比例 | 发起 部门 | 配合 部门 | 完成 时间 | 备注 |
1 | 农业生产资料监管 | 农药监督检查 | 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农药登记试验单位 | 2%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4月-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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