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4-46209
分类
旅游
发布机构
天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24年12月04日
名称
2024年天门市旅游消费警示信息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04日

2024年天门市旅游消费警示信息

发布时间:2024-12-04 10:16 来源:天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1.参加组团旅游应和旅行社签订有效旅游合同,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建议自觉投保旅游人身意外险;自助旅游时,最好结伴而行,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出行时,还应互相交换导游和同行人员的电话号码。

2.乘坐交通工具时,系好安全带,勿随意更换座位,上下车时要注意来往车辆;不带危险或易燃品乘车。

3.购物和娱乐消费要注意财物安全,保管好发票或凭证。

4.按不同季节、地区、出游方式,带好个人防护用品、常用药品和证件。

5.遇到紧急情况或安全事故,不要惊慌失措,拨打导游或当地报警、救护、投诉电话,并保护好现场和物证,及时、迅速向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求助。

6.外出旅游应掌握预防疾病的基本常识,不到传染病疫区去旅游,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

7.外出旅游时遇雨天、山路、险坡等应注意行路安全;在景区(点)游玩时,应严格遵守景区(点)设置的安全提示和警示。

8.旅途中应注意饮食安全。

9.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旅游途经地民俗、宗教习俗。

10.外出旅游发生纠纷,需要投诉,请找当地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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