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3-26340
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16日
名称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16日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
天门市自然资源涉企收费项目目录 | |||||
项目级次 | 收费项目 | 项目类型 | 收费标准 | 标准批准依据 | 备注 |
中央 | 土地复垦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省政府378号令 | ||
中央 | 土地闲置费 | 向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规定动工建设满一年未满两年而造成土地闲置的单位或个人征收的费用,征收标准为土地价款的百分之二十。 | 《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 《湖北省土地闲置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鄂土资规〔2015〕1号),财税〔2014〕77号 | ||
中央 | 不动产登记费 | 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证书工本费10元/件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鄂价工服〔2017〕7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 ||
中央 | 耕地开垦费 | 《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鄂政办发〔2017〕40号 | 补充耕地指标省级统筹费用按照鄂自然资发〔2020〕33号标准执行。 | ||
使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的 | 为土地补偿费总额的2倍 | 同上 | |||
使用其他耕地的 | 为土地补偿费总额的1倍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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