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市镇“端午节”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稳定工作,根据管行业必管安全的相关工作要求,督导全镇各行各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定于6月12日-14日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迅速将各类风险隐患整改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整改时间
6月12日到6月14日
二、检查整改范围
全镇范围内各行各业
三、分组情况
(一)第一检查督导组;
责任领导:胡小波 杨 剑
责任单位:政法(应急)办、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
检查范围:消防民爆物品、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点、邮寄快递业。
(二)第二检查督导组;
责任领导:艾 进
责任单位:工业办、城建办、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
供电所
检查范围:加油站、液化气站,道路安全、渡口安全,醉驾、超速、无证驾驶,营运车辆,工业企业、服装加工厂,商超、宾馆酒店、网吧,渡口、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燃气管网建设工地,村(居)民用电安全。
必检企业:金发达、乐家家居、鑫鑫木业、华晨塑料有限公司、隆鑫木业、天美装饰。
(三)第三检查督导组;
责任领导:曾军林
责任单位:扶贫办、财管所、福利院、所涉建设单位
检查范围:扶贫项目、财管所改扩建项目工地,福利院。
(四)第四检查督导组;
责任领导:杨 剑
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中心学校
检查范围:卫生院改建项目、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校车安全)、食品药品安全。
(五)第五检查督导组;
责任领导:董 维
责任单位:农 办、供电所
检查范围:农产品加工、收储、烘干企业、水厂,农业生产用电(主要是泵站用电)。
四、检查督导要求
各检查督导组要深入行业、企业、单位,对所涉领域开
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要求及时整改,根据检查内容,下达整改通知书,存在较大隐患的,必须停工停产,限期整改到位,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工。对无证经营的,坚决予以关停。凡在整改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没有整改到位的,坚决予以关停。
各检查组检查结束后,将检查台账(整改通知书、检查照片等)交至镇应急办存档。
卢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