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1-28097
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卢市镇
发文日期
2021年06月11日
名称
卢市镇“端午节”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11日

卢市镇“端午节”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发布时间:2021-06-11 10:57 来源:卢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稳定工作,根据管行业必管安全的相关工作要求,督导全镇各行各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定于6月12日-14日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迅速将各类风险隐患整改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整改时间

6月12日到6月14日

二、检查整改范围

全镇范围内各行各业

三、分组情况

(一)第一检查督导组;

责任领导:胡小波  杨  剑

责任单位:政法(应急)办、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

检查范围:消防民爆物品、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点、邮寄快递业。

(二)第二检查督导组;

责任领导:艾  进

责任单位:工业办、城建办、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

供电所

检查范围:加油站、液化气站,道路安全、渡口安全,醉驾、超速、无证驾驶,营运车辆,工业企业、服装加工厂,商超、宾馆酒店、网吧,渡口、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燃气管网建设工地,村(居)民用电安全。

必检企业:金发达、乐家家居、鑫鑫木业、华晨塑料有限公司、隆鑫木业、天美装饰。

(三)第三检查督导组;

责任领导:曾军林

责任单位:扶贫办、财管所、福利院、所涉建设单位

检查范围:扶贫项目、财管所改扩建项目工地,福利院。

(四)第四检查督导组;

责任领导:杨 剑

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中心学校

检查范围:卫生院改建项目、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校车安全)、食品药品安全。

(五)第五检查督导组;

责任领导:董 维

责任单位:农 办、供电所

检查范围:农产品加工、收储、烘干企业、水厂,农业生产用电(主要是泵站用电)。

四、检查督导要求

各检查督导组要深入行业、企业、单位,对所涉领域开

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要求及时整改,根据检查内容,下达整改通知书,存在较大隐患的,必须停工停产,限期整改到位,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工。对无证经营的,坚决予以关停。凡在整改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没有整改到位的,坚决予以关停。

各检查组检查结束后,将检查台账(整改通知书、检查照片等)交至镇应急办存档。


卢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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