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1-69859
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卢市镇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24日
名称
关于进一步强化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4日

关于进一步强化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2-24 14:55 来源:卢市镇

为了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维护我镇畜牧业生产安全,肉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农民群众利益不受损失,特制订此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建专班,加强领导

组长:胡振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董维(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苏哲(经济发展办主任)

骆德方(畜牧中心主任)  董 晶(派出所所长)

肖德才(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各涉村支部书记

指挥下设办公室,苏哲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有关工作。

二、压实责任,各司其职

胡振宇镇长对辖区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董维副镇长为第一责任人;苏哲同志、骆德方同志为监管责任人:各涉村支部书记为属地责任人;畜禽养殖、贩运、交易、屠宰、加工等从业者为动物防疫主体负责人。

三、坚持排查,补齐短板

坚持自2018年起延续至今的非洲猪瘟日排查,零报告制度,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总结好的做法,补齐短板。

四、重点排查,消除隐患

即日起至“两节”前后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多轮排查生猪养殖户生猪存栏、发病、死亡、检测阳性等情况,监督养殖户搞好环境消杀工作,消除隐患。

五、强化动检,及时处置

严把出栏检疫、运输轨迹,落地报告“三关”,及时处置动物疫情。

六、依法行政,形成合力

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对瞒报、谎报疫情、乱扔乱弃病死猪、私屠乱宰、利用泔水养猪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各职能部门要形成合力。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