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2-23620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卢市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年05月10日
名称
卢市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10日

卢市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10 10:06 来源:卢市镇人民政府

为扎实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天门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居民自建房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居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全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体制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精准排查、分类整治、长效监管的要求,坚持边排查、边整治,标本兼治,有序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各村、社区要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要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

1.重点排查。利用1个月左右时间,对用做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各村、街要结合实际细化排查内容和重点。力争2022年5月中旬基本完成。

2.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村、社区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力争2022年5月底前完成。

(二)重点整治。各村、社区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做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力争2022年6月上旬基本完成。在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建立重点整治台账,上报排查结果。建立重点整治台账,排查完成后将排查结果及时上报镇政府。

2.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镇政府组织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以及简易鉴定规则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

3.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

(三)全面整治。镇将在村、社区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做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2022年8月底左右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推动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卢市镇农村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镇长胡振宇同志为组长,党委副书记肖野同志为副组长,各村、社区、城建、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国土所、司法所、财政所、综治办、民政办、农技站、文化站等为成员单位。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强化监管。城建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国土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技站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市场监管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综治办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民政办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司法所负责政府有关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法治保障;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文化站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

(三)细化查改内容。镇直各单位要按照分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安全隐患,深入农村一线,指导村街排查农村房屋安全问题。

(四)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对乡村的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严肃批评;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严肃问责。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村、街要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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