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市镇2016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省、市领导关于“8·11”重大事故的批示精神,举一反三,深刻汲取8月11日当阳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高压蒸汽管道发生爆管重大事故教训,通过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堵塞安全生产监管漏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全面防范和压降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推动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实现全镇安全生产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镇委副书记、镇长吴新华任组长,人大联络处副主任代天喜、派出所所长钟学才任副组长,经济发展办主任王述成、派出所教导员王勇平等为成员的彭市镇2016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领导此次大检查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王述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地区、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围绕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燃气、特种设备、烟花爆竹等事故易发和高风险行业领域。着力“五个突出”:一是突出夏季高温及汛期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二是突出学校、医院、商场、宾馆、饭店、渡口、车站、市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三是突出校车、长途客车、货车、渣土车、工程车等危及公众安全的重点车辆。四是突出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五是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长期未能得到根治的重大隐患、薄弱环节和顽瘴痼疾。
四、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情况。各单位“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情况以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数字化、标准化(两化)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尤其要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分工是否明确、是否落实,是否做到安全监管工作全覆盖。
(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具体包括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情况;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数字化、标准化(两化)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的学习情况,以及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
(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情况。
1、道路交通:派出所要以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为检查重点,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查无证无照、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对交通大道、四化大道等主要道路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强化危险路段专项整治。
2、水上交通:开展渡口渡船的专项整治,派出所、前河村、复兴村、双河垸村要加强对渡口、渡船的安全检查,严禁存在安全隐患的渡船和不具备资质的船工从事客渡营运。严厉打击非运输船舶参与客运、渡运和经营性货物运输。落实渡口、码头值班制度,严查私渡和超员超载。水管站要加强汛前河道桥梁的安全检查,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3、建筑施工:城建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机械实施安全检查,严防机械伤害和高处坠落事故发生,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村(社区)要加强村组危房、农户建房安全监管。
4、烟花爆竹:安监站、派出所、工商征稽处要严厉打击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行为,严查无证经营和非法超量储存。村(社区)要加强对辖区内非法生产作坊、无证经营零售商店监管工作。
5、人员密集场所:综治办、派出所、食药所要加强对市场、商场、文化娱乐、宾馆、饭店、车站、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三合一”、“多合一”的小作坊必须坚决打击取缔。中心学校要强化校园及周边安全,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6、特种设备:安监站、工商征稽处要集中开展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确保全镇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
五、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检查治理活动从2016年8月15日开始,到8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8月上旬)。
1、周密部署安排(8月16日前)。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精心部署安排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检查治理活动。
2、广泛宣传发动(8月16日—8月18日前)。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开展宣传动员,把国务院、省、市政府文件和视频会议精神传达落实到基层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夏季高温及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治理行动的浓厚氛围。
3、认真开展自查自纠(8月18日—8月20日前)。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督促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包括时间、检查人、检查部位、检查事项、发现的隐患和隐患整治措施等内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帐,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隐患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结果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镇安办。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阶段(8月20日—8月22日前)。
在第一阶段企业组织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办(站、所)、镇直有关单位要联系所在村(社区),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照《方案》中规定的检查内容和重点行业领域所列问题,逐一查找存在的问题,对检查的单位要按照行政执法工作要求,做好现场检查记录等执法文书。对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按照“四个一律”要求,限期整改。
(三)综合督查,重点督导阶段(8月22日—8月25日前)。
镇安委会将于8月下旬对各村(社区)、各单位开展夏季高温及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开展。
(四)总结通报,巩固提高阶段(8月25日—8月31日)
在全面开展督查检查的基础上,认真总结通报各单位开展夏季高温及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的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巩固完善提高安全管理能力,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成效明显。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集中开展夏季高温及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现阶段最重要任务。紧密结合本地、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特点,认真制定夏季高温及汛期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方案,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各种媒介举报安全隐患。同时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严格实施整改。夏季高温及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做到全方位、全覆盖,凡发现企业单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查未查、应改未改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治理的要依法采取措施。对安全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坚持“严”字当头,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单位,要依法予以停产停业整顿,直至隐患消除,经验收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四)从严落实责任。实行责任制,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对实施方案制定、组织开展排查、检查治理、信息报送全面负责,镇政府“一岗双责”领导负责组织对主管、分管的行业领域开展排查检查治理,凡发现排查检查工作部署不力、组织不力、开展不力以及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予以约谈。由此导致安全事故的,实行“一案双查”制,从严追究责任。
(五)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道。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镇政府负责同志和安全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属地村(社区)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并立即逐级上报有关情况。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材料于8月27日前报送镇安办(联系人:阮振东,联系电话:4615071,QQ:904385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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