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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潭乡人民政府等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2 14:32 来源:天门市档案局

净潭乡人民政府等单位提出的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考评的申请,市档案局组织考评组对其进行初步考评,提出了初步意见和建议。依据《湖北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鄂档发〔2022〕6号)规定,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拟评审等级、单位

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一级复查:净潭乡人民政府、市统计局、卢市镇中心学校。

二、监督内容

1.在档案管理、提供利用等工作中,有无违法现象;

    2.有无危害档案安全的情况。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社会公众对上述内容的监督意见,请于20241218日前向市档案局办公室反映。

电话:0728-5222560

地址:老纪委办公楼人大办公楼后面一楼120室

   

                              天门市档案局

                             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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