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4-08-14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文字解读】天门市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8-14 08:52 来源:天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一、制定背景

完善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技术体系,显化自然资源资产质量与价值,是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基础工作,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的具体举措,更是自然资源部履行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和负债表编制等职能的重要支撑。为满足新形势下自然资源价格评估管理工作需要,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公示地价体系成果更新和园、林、草地定级与估价有关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3〕47 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我市结合实际开展了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二、制定目的

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是一项具有基础性、公益性和战略性的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开展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旨在全面掌握和科学量化园、林、草地的质量状况,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实际需要,划分园、林、草地级别,制定级别基准地价;成果将作为制定各项土地管理政策的依据,从而实现园、林、草地资源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园、林、草地管理由数量管理为主向数量、质量、生态相协调管理转变;成果也为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起到重大作用,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提高土地生产能力和效益。

三、制定成果

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主要包括文字成果、表格成果、图件成果、数据库成果。文字成果包括《天门市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报告》《天门市园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技术报告》《天门市林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技术报告》《天门市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技术报告》。表格成果包括《园、林、草地基准地价成果统计表》《园、林、草地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园、林、草地基准地价修正因素指标说明表》;图件成果包括天门市园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天门市林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天门市草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数据库成果包括天门市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数据成果。

四、相关说明

天门市园地、林地、草地以图斑形式定级,定级范围包括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所有现状园地、林地、草地图斑,以2023年1月1日为估价基准日,以园地、林地、草地二级类为主,分别评定每个级别的园地、林地(含林木)、草地30年期承包经营权基准地价。主要成果:1级果园22280元/亩,2级果园19360元/亩,3级果园17100元/亩;1级其他园地20440元/亩,2级其他园地17440元/亩,3级其他园地15320元/亩;1级林地10460元/亩,2级林地9620元/亩,3级林地8920元/亩;1级林木5080元/亩,2级林木4680元/亩,3级林木4380元/亩;1级草地3960元/亩,2级草地3380元/亩,3级草地2920元/亩。

五、成果应用

通过定级和价格评估,综合评价了园、林、草地质量分布状况,进一步完善了政府公示价格体系,显化了园、林、草地资源资产质量和价值,直接服务于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为农业、林业部门落实园、林、草地占补平衡机制和生态环境部门提供生态价值管理等提供参考。

六、适用期限

天门市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七、解读单位和解读人

解读单位:天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联系人:罗剑波   

联系电话:0728-5297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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